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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化预警监测 呵护海洋资源

时间:2019-01-03 15:28:19 来源: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 文号: 【字体: 【打印】

  我国是世界上受海洋灾害影响最严重的国家之一。据统计,近10年来,海洋灾害年均直接经济损失117亿元,年均死亡(含失踪)93人。近30年,我国海平面平均上升速率为3.3毫米/年,高于全球平均值。在全球气候变化背景下,沿海发生重大海洋灾害的风险日益突出。随着海洋经济活动的快速增加,近海海域污染严重,海洋生态环境遭到破坏。

  2018年,新组建的自然资源部设置了海洋预警监测司,承担原国家海洋局海洋观测预报减灾方面的职能。海洋预警监测司副司长王华认为,近年来,我国海洋防灾减灾面临挑战与机遇并存的形势。下一阶段,将着力做好海洋观测预报顶层设计,健全完善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不断提升海洋观测预报减灾能力。

  面临5大问题

  经过多年发展,我国海洋防灾减灾、预警监测、环境预报工作形成了一定基础。2012年,国务院颁布《海洋观测预报管理条例》,填补了我国海洋观测预报的法规空白。2016年印发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推进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明确了“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工作总要求。这为我国海洋预警监测、预报减灾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

  目前,由海洋站网、雷达网、浮标网、志愿船、卫星遥感等组成的海洋立体观测网已形成,基本覆盖了我国近岸、近海及部分重点海域。从国家到地方的海洋预报体系业已建立,防灾减灾工作重心不断前移,海洋灾害风险防范业务体系基本形成。

  王华认为,当前海洋预警监测工作面临5方面问题。一是海洋观测预报和防灾减灾相关领域的法律法规、制度标准尚不完备。二是基础能力仍需加强。海洋观监测体系需进一步优化,深远海观测能力不足,海洋预报的自主研发和关键技术应用水平有待提高,海洋灾害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等工作尚未全面展开。三是信息资源共享机制有待建立。涉灾领域的信息资源共享以及海洋观测活动的管理和协调仍需加强。四是科技水平和全球治理能力需要提升,国际海洋事务治理的参与度和话语权不够。五是需进一步激发市场活力,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社会力量在海洋防灾减灾建设中的作用。

  履行3项职责

  海洋预警监测司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海洋观测预报、海洋科学调查政策和制度并监督实施。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警报和公报。建设和管理国家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组织开展海洋科学调查与勘测。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处置。”

  王华表示,海洋预警监测司要履行3方面职责:一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自然灾害防治的重要部署,做好海洋观测预报和海洋科学调查领域顶层设计;二是不断提升海洋观测、监测、调查等基础能力,加强海洋生态预警监测体系建设;三是跟各相关部门充分衔接,统筹谋划海洋防灾减灾和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

  王华表示,以前我国的海洋观测、预报预警、减灾等工作主要是针对海洋的物理环境和自然灾害过程,未来,应围绕实现“两统一”(即“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原则,更加突出重点。比如,加快建设海洋生态预警体系,为有效保护重要、敏感和脆弱海洋生态系统提供支撑;着力加强海洋预警监测和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修复的工作衔接等。

  突出3个重点

  “观测、预报、减灾、生态监测预警、海洋科学调查要协调推进,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厘清需要迫切解决的问题、处于关键环节影响业务发展的问题、需要长远布局的问题。”王华说。

  首先,要对海洋资源环境状况进行动态监测。“就像给人做体检,了解基本情况是基础。”王华说,其次是通过长时间序列监测发现问题,对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判断管辖海域的指标参数是否处于正常状况,并及时发出预警。再次是“开药方”,针对具体问题提出方案和建议。

  下一步,海洋预警监测司将重点从3方面着手:一是重新梳理业务体系,在中央层面,与其他涉灾部委做好衔接,在新的应急管理框架下,发挥好海洋预警预报的支撑作用,推进综合减灾。在地方层面,加强指导、协调和监督,积极发挥地方的作用。同时,进一步明确海区派出机构的职责,形成统一有序、分工合理、协调高效的体制机制。二是积极落实中央财经委第三次会议提出的要求,谋划工作思路,在自然资源部统一部署下推进实施。三是落实主要职责,不断提升基础能力。自然资源部三定方案明确,将建设运行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开展海洋生态预警监测。海洋预警监测司将坚持科学先行,在业务链条的每个环节不断强化。

  细化4项任务

  王华表示,海洋预警监测司将着力开展4方面工作。

  —在观测业务方面,做好顶层设计,加快推进全球海洋立体观测网建设。优化观测布局,2019年启动编制新的全国海洋观测网规划,充分整合观测、监测、调查业务,形成三位一体业务布局。从观测手段、观测要素、质量控制等方面入手,进一步强化海洋观测业务化管理。推进海洋观测数据共享、提升数据服务水平,加强地方、部门相关行业管理,开展海洋观测能力和资源普查,实现充分整合。

  —在预报业务方面,加快推进应急预案的修订,考虑到海洋自然灾害和生态灾害的各自特点,研究如何形成预案体系。重新梳理预报机构和业务体系,综合考虑行政区域管理特点,构建上下联动、分工明确的预报业务体系。充分利用数值预报、云平台、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技术,开展海洋智能网格化预报业务系统、“海上丝绸之路”海洋环境保障系统建设,探索开展海洋生态预警服务,提升预警报服务效能。

  —在减灾业务方面,继续做好风暴潮、海啸、海冰等自然灾害防治,同时,推进生态减灾工作,选取赤潮、绿潮多发区试点开展防治,充分发挥红树林、柽柳、芦苇、海草床等生态系统防潮御浪、固堤护岸的能力。指导沿海各地继续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重点防御区划定,推动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加强防灾减灾成果信息化应用,将沿海高风险地区的本底信息、观测数据、预警预判信息等实时集成在一个系统中。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积极参与国际治理。

  —在生态监测与科学调查方面,优化海洋生态监测预警顶层设计和体系布局,建立技术标准体系,针对典型生态系统着手专题研究。建立管理规范,从事海洋调查监测的机构、船舶等要有统一的管理要求。强化志愿船、遥感等装备和手段的运用,在监测、观测、调查各项工作中融合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