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提升不动产登记效能的做法
截至2018年9月底,河北省已累计为企业和群众核发不动产权证书226.62万本、不动产登记证明147.93万份。一份份证书记载了权利人的合法产权,也记载了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践行“优质高效、便民利民”服务宗旨,着力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的历程。
夯基础,促登记制度落地
建立和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改革部署。河北省国土资源厅负责人表示,他们坚持把统一登记制度的落地实施作为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的实际行动,着力构建不动产统一登记便民利民新机制。
打造不动产登记工作机构体系,把职责机构整合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先后完成省市县三级登记职责机构整合,全省设立147个登记中心、183个办事大厅、1866个登记窗口,日均办理登记业务870余件。
夯实不动产登记数据基础,完成土地、房屋、林地等各类不动产登记档案资料移交,推进已有房产分户图等房产测绘成果完整移交,清理整合各类存量数据,建立标准统一、关联准确、信息完整的不动产登记数据库,移交纸质档案663万卷,整合房地存量数据1394余万条,有效支撑不动产登记规范运行。
建立统一的登记信息平台,依托国土资源“一张图”和综合平台监管建设,加快省市县三级信息平台建设,提升信息平台接入质量,所有市县全部接入国家级信息平台,144个县(市、区)实现了实时自动上报登记信息,已上报登记信息222万条。
推进“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房屋补充调查、内业资料整理和数据入库,完成房屋补充调查村庄4.42万个、占93.16%,内业资料整理村庄3.99万个、占84.07%,摸清农村不动产权籍底数,筑牢产权登记基础,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重规范,促登记效率提高
不动产登记工作与群众关系密切,登记服务质量高低,直接关系群众切身利益。河北省不动产登记局局长刘彦辉介绍,河北从登记机构建设、信息平台接入、数据整合汇交、业务流程优化等10个方面入手,制定了36大项、92小项具体标准,指导市县查漏补缺,加强规范化建设,促进工作上水平。
优化登记流程,组织市县梳理各类不动产登记流程,明确审核要点和必要材料,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环节和程序,在门户网站和办公场所公示,让办事群众一目了然。
精简申请材料,取消各类“奇葩证明”。登记中心自己能解决的,决不给群众增负担,最大限度方便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据了解,从今年6月30日起,只要求申请人提交身份证明材料原件,不再要求提交复印件;确需留存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的,不动产登记中心自己扫描打印或复印。
发挥示范典型作用,推广石家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等8家“全国百佳不动产登记便民利民示范窗口”候选单位经验,以点带面,带动全省登记窗口工作完善规范,提升便民利民服务水平。
分类压缩办理时限,将一般登记业务办理时限全部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办理时限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查封登记、异议登记即时办理;各设区市本级一般登记已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抵押登记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
破关键,促登记难题破解
不动产统一登记实施初期,房屋土地分散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不断显现,群众广泛关注。
“坚持把登记发证与处理历史遗留问题分开,不让群众为其他方面造成的问题‘买单’,只要权利人拥有合法权属证书,就及时为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刘彦辉表示。
河北坚持“群众满意、服务至上”工作理念,把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作为首要任务,急群众之所急,回应群众诉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群众尽早实现办理不动产登记梦想。
全面疏解“中梗阻”问题,采取增设窗口、预约分流、上门服务等措施,打破常规延长受理时间,全力以赴平息统一登记初期房地产市场“井喷”带来的登记压力,防止发生登记业务中断、登记秩序混乱,避免引发社会矛盾。
指导市县梳理分散登记历史遗留问题,区分不同情况,制定解决政策,11个市、130个县先后出台了政策,变“不能”为“能”,为群众排忧解难办理产权登记,依法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和发证难问题。石家庄市连续出台了两个政策性文件,解决了已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但不能正常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业务等问题,平息了群众情绪,疏解了社会矛盾。
抓创新,促服务能力提高
为了满足社会对不动产登记服务需求的升级,河北省积极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利用现代网络新技术,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推进“一窗受理、并行办理”,推动设立交易、税务、登记综合受理窗口,减少部门掣肘,避免群众反复跑路。2018年2月,邯郸市在全省率先实现不动产登记“一趟清”,群众只须到一个窗口、带一套资料就可办结交易、纳税和登记业务。
推动“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指导各地探索建立网上登记服务大厅,逐步开通网上预约预审、网上查询等服务,尝试银行申报、信息互联、结果反馈不见面办理。截至9月底,全省有6个大厅实现互联网预约,40个大厅实现微信预约,在银行、公积金网点设立抵押登记便民服务点228个,石家庄、承德、秦皇岛、沧州等市本级开启了抵押登记“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便民模式。
8月17日,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的指导意见》,加强房屋交易、税收和登记业务协同,避免当事人多次排队、重复提交材料,实行资料一次收取、数据一次录入、业务一次办理、信息实时共享,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理不动产登记。
推广便民服务举措,减轻群众办事成本。截至9月底,全省有15个登记机构与电信部门联手,开通“领证短信通”;有32个登记机构与邮政、快递部门合作,推出证书证明便民邮寄服务,承德平泉市率先实行免费邮寄服务;有6个登记机构购置自助打证机10台,实现证书证明自助打印,保定市本级实现了全要素全自助打证。
强作风,促登记队伍建设
不动产登记窗口直接面向企业和群众,工作人员作风和服务水平直接关系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河北省突出“转作风、强能力、提效率、优服务”主线,加强登记队伍建设,锤炼工作作风,增强业务能力。
深入开展登记窗口作风建设,集中开展整治活动,制定了《不动产登记窗口作风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督导检查表》,聚焦作风、业务和廉政等方面的限号倒号、前置环节多等11个问题31种表现,分类建立台账,明确整改任务,细化整改措施,整风肃纪、改进作风,彻底解决“推绕拖”“事难办”等突出问题,严肃整治“微腐败”。截至9月底,全省排查发现的作风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多次组织研讨会、座谈会、培训会,开展不同层次岗前培训和技能培训,强化登记业务培训。统一登记实行以来,全省累计培训登记人员1.2万余人次,有效提高了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水平,改善了登记能力“上强下弱”现象。
开展亮牌上岗活动。坚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服务宗旨,统一着装、亮明身份,多渠道收集办事群众意见建议,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截至9月底,全省 50多家登记机构工作人员统一着装,佩戴工号牌、党徽团徽,亮明身份,接受监督;37个登记机构增设评价系统,群众办理完业务后可利用评价系统对工作人员服务质量打分评价,切实提高了服务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