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长久不变,是为了变得更好
在一份4000来字的文件中,“长久不变”一词出现20多次之多——刚刚公布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对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充分保障农民土地承包权益至关重要,同时又为推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提供了坚实前提。可以说,长久不变,正是为了依法有序改革,为了变得更好。
政策合为时而出。这一意见的出台恰逢其时。按照承包期三十年计算,2023年开始,第二轮承包开始大批到期,延包高峰期将集中在2026年到2028年。由于不同地区情况不同,承包地期限千差万别,实际上最近两年部分地区农村已经开始面对这一工作。目前,全国有15亿多亩农村承包地,涉及近两亿农户,农村土地延包事关千家万户农民切身利益,事关广大农村地区稳定发展大计。党中央强调长久不变的政策一贯性,对稳定农民预期至关重要。这份“定心丸”恰到好处,对一些可以理解的观望心态与疑虑担心,可以药到病除。
“一不动百不摇”。土地关系或人地关系,是农村最基本的生产关系,以土地制度为核心的基本经营制度是党在农村的政策基石。党中央明确强调,坚持农村土地农民集体所有,是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魂”;农村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是农村最大的制度;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不管怎么改,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四个“不能”为长久不变确定了明晰的政策底线。
改革是时代的主题。农村承包土地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是为了确保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我国改革从农村起步,农村改革从土地承包开始。从改革开放之初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与家庭承包经营权“两权分离”,到党的十八大之后,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农户承包权、土地经营权“三权分置”,两次重大土地制度改革都是在坚持基本制度不变基础上守正创新,大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和农村富余劳动力,促进了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城乡融合的历史进程。
在农村土地制度方面依宪改革、依法改革,2019年是一个重要年份,有关改革的法律支撑基本具备了:2019年元旦,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正式施行;历时十多年之久的土地管理法修法完成,新土地管理法将于2020年元旦施行。党的十八大以来部署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试点,将依法在全国层面铺开。在农村土地问题上坚持长久不变、坚持尊重农民意愿,是法律刚性要求。各级政府要依法行政,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宣传普及宪法以及新的农村土地承包法、土地管理法,让法律深入民心,成为农民捍卫自身权利、参与改革发展的法治之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