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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昵称:
国土人
留言日期:
2025-03-14
主题: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
内容:
尊敬的省厅同志,咨询一下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业务相关问题: 1、地方想开展增减挂钩业务是直接申报就可以还是需要上级下达有任务才可以做? 2、增减挂钩建新区项目类型有要求吗,单独选址项目和城市(城镇、工业)分批次建设项目都可以还是只能选择某种类型项目。另外建新区相关用地报批材料需要按照平常用地报批组卷材料提交吗?还是按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报就可以了。 麻烦解答一下,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5-03-14
答复时间:
2025-03-18
答复单位: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目前我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审批权限已下放给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增减挂钩项目以“先拆后建”模式实施,增减挂钩项目区拆旧区通过验收、向我厅申请指标并下达后,才能实施建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农村建设用地减少,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因此,增减挂钩建新区只能选择城市(城镇、工业)分批次建设项目。增减挂钩建新区按照增减挂钩实施方案报批。感谢您对我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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