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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6939932/2025-00992 分类:
发布机构: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成文日期: 2025-08-26
名称: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虎门大桥工程及G9411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用海前公示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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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虎门大桥工程及G9411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用海前公示

发布日期:2025-08-26  浏览次数:-

  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拟申请虎门大桥工程及G9411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用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拟用海单位提出的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虎门大桥工程及G9411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

  项目位置:广东省珠江口海域

  申请用海单位:广东虎门大桥有限公司

  用海概况:项目用海类型为交通运输用海中的路桥用海,用海方式包括的跨海桥梁、海底隧道、透水构筑物。项目申请用海总面积为16.0805公顷,其中虎门大桥工程(用海方式为跨海桥梁,属于法前历史用海)用海15.3724公顷,申请用海期限50年;G9411莞佛高速公路虎门大桥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用海方式为透水构筑物,新申请用海)用海0.7081公顷,申请用海期限5年。

  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    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0479

   图片1.png

项目宗海位置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