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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资产评估法》的规定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9号文要求,土地评估机构从业实行备案管理,另据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实行备案制管理办法后,原则上土地评估机构由各省国土资源厅实行备案管理,尚未有相关文件要求省外机构在广东省不动产登记与估价专业人员协会进行备案登记,但目前执业过程中,发现项目需求中提到土地评估机构须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备案,请问如何办理,具体相关流程是怎样?

时间:2020-01-16 16:03:24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文号: 【字体: 【打印】

根据《资产评估法》和 《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土地估价机构备案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6号),土地估价机构应向工商登记所在地的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进行土地估价机构备案,目前未有省外土地估价机构执业过程需向我厅备案的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