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土地使用权确认事项
时间:2018-05-30 12:00:00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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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2年《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修正草案》实施之后,土地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个人对土地只有使用权,而没有所有权。1953年颁发的土地房产所有权证已不能作为个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依据,但目前宅基地上仍有房屋,且一直由原权利人使用的,可以确定其土地使用权。现有政策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确定土地使用权,农民集体有权收回土地使用权和重新安排其他集体成员使用,村民使用土地必须依法履行批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