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农村宅基地确权2018年是不是结束了?
时间:2018-05-10 12:00:00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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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农村宅基地确权并未结束。二、虽没有办理宅基地确权但属合法使用的宅基地不会被收回。三、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申请不动产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一)登记申请书;(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具体宅基地和地上房屋确权发证程序和所需材料请咨询宅基地所在的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或者基层国土资源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