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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拍挂后土地不能按时交地使用如何处理?

时间:2018-07-04 12:00:00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文号: 【字体: 【打印】
您好!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八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及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若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动工开发延迟的,可以在原约定开工时间前一个月内提交延期开发申请。若因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造成土地闲置的,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协商,可选择下列几种方式进行处置:(一)延长动工开发期限;(二)调整土地用途、规划条件;(三)由政府安排临时使用;(四)协议有偿收回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五)置换土地;(六)市、县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规定其他处置方式。建议您参照合同的相关条款与国土部门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