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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证信息查询

时间:2018-05-08 12:00:00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文号: 【字体: 【打印】
根据《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暂行办法》(国土资源部第80号令),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在不动产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应当提交查询申请书以及不动产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明材料,也可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查询,并出具不予查询告知书:(一)查询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二)申请查询的主体或者查询事项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三)申请查询的目的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