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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地批文

时间:2018-03-19 12:00:00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文号: 【字体: 【打印】
经询梅州市国土资源局,梅县2013年度第十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于2014年3月17日发布征收土地公告(梅府公[2014]2号),并开始实施征地的。根据土地管理有关规定,征地批复文件仍属合法有效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