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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宅基地能否占用部分林地或者未利用地

时间:2018-02-23 12:00:00 来源: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文号: 【字体: 【打印】
一、新建宅基地经合法批准,可申请办理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农村村民建设住宅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由村民提出用地申请,经村民会议或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全体成员会议讨论同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后,报市、县人民政府批准。用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依照《土地管理法》和省的相关规定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 二、对于80、90年代建设的房子占用宅基地,有合法土地权属来源文件的,可以申请办理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没有合法权属来源证明的,需要查明土地历史使用情况和现状,由村委会出具证明并公告30天无异议,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报县级人民政府审定,属于合法使用的,可以申请办理宅基地不动产权证书;违法宅基地必须依法依规处理后,方可申请登记。 三、全省各地县级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中心)均有宅基地办证的指南或手册,供群众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