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肇庆市怀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郊际村和前途村等)的批复

时间 : 2021-06-21 10:04:29 来源 : 本网 文号 : 【字体: 【打印】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肇庆市怀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郊际村和前途村等)的请示》(肇自然资规划(请)〔2021〕49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以及《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发〔2021〕2号)的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肇庆市怀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郊际村和前途村等),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使用怀集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并将修改后的用地布局和规模等成果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到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

  二、本方案拟使用怀集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88.2984公顷,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共3个地块,位于幸福街道前途村、郊际村,总用地面积88.298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72.534公顷,其中耕地10.2787公顷;未利用地15.7644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88.298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共5个地块,分别位于怀城街道幸福居委、高第居委、木兰村和幸福街道郊际村,总用地面积88.298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84.3989公顷,其中耕地22.4073公顷;未利用地3.8995公顷。

  三、该方案调入地块涉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在地灾害易发区内进行工程建设,应当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怀集县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郊际村和前途村等)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16日


附件下载:附件:怀集县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郊际村和前途村等)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