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肇庆市四会市土地 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贞山街道 姚沙村地块)的批复

时间 : 2019-12-24 14:21:40 来源 : 本网 文号 : 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19〕169号 【字体: 【打印】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报审批〈四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贞山街道姚沙村地块)〉的请示》(肇自然资(请)〔2019〕297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肇庆市四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贞山街道姚沙村地块),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使用四会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二、本方案拟使用四会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29.5364公顷,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包括2个地块,位于四会市贞山街道,总用地面积29.536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27.8417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7.6927公顷)、建设用地1.6947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29.536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包括3个地块,分别位于四会市龙甫镇,总用地面积29.5364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29.5364公顷。

  三、该方案涉及地质灾害易发区,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表:肇庆市四会市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12月19日

附表:

肇庆市四会市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类别地块面积地块位置土地利用现状用途土地利用实地情况土地规划用途备注
调整前土地规划用途调整后土地规划用途
地块属性地块编号镇(街道、农场、林场、开发区)行政村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批准用地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中其他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中其他土地
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城乡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城乡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调入地块TR010.8438贞山街道姚沙村0.84380.667000.84380000.8438000000.84380.843800
TR0228.6926贞山街道姚沙村26.99797.02571.6947026.99791.69470028.69260000028.692628.692600
小计29.536427.84177.69271.6947027.84171.69470029.53640000029.536429.536400
调出地块TC012.8989龙甫镇芙蓉村2.89890002.898900002.89892.8989002.89890000
TC021.9931龙甫镇芙蓉村1.99310001.993100001.99311.9931001.99310000
TC0324.6444龙甫镇芙蓉村、市水保站、龙头村24.644400024.6444000024.644424.64440024.64440000
小计29.536429.536400029.5364000029.536429.53640029.5364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