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东莞市凤岗镇 2019 年度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建新方案的批复

时间 : 2021-01-18 17:17:34 来源 : 本网 文号 : 【字体: 【打印】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 

  《东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查东莞市 2019 年增减挂钩节余 指标跨省域调剂凤岗镇油甘埔项目建新方案的请示》及相关材料 收悉。根据《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 法》(国办发〔2018〕16 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 跨省域调剂实施办法》(自然资规〔2018〕4 号)、《广东省城乡建 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实施细则》(粤自然资规划 发〔2018〕15 号)规定,现对你市凤岗镇 2019 年度增减挂钩节 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油甘埔村项目)建新方案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局上报的东莞市凤岗镇 2019 年度增减挂钩节余 指标跨省域调剂(油甘埔村项目)建新方案。项目建新区总面积 16.55 亩,其中农用地 4.26 亩(园地 4.00 亩、其他农用地 0.26 亩)、建设用地 12.29 亩。所需指标共 16.55 亩在省下达你市 2019 年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任务中统筹安排。2 

  二、请你局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和 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工作的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实施项 目建新方案,切实保护相关土地权益人利益。 

  三、项目建新区占用的土地,要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 的用途使用,不再单独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涉及土地征收 的,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四、请你局按规定认真做好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域调剂使 用的台账管理、信息在线备案等工作。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 年 1 月 1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