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梅州市大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大埔县银江镇河口加油站)的批复

时间 : 2020-07-10 17:23:23 来源 : 本网 文号 : 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100号 【字体: 【打印】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上报<梅州市大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大埔县银江镇河口加油站)>进行审批的请示》(梅市自然资报〔2020〕100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梅州市大埔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大埔县银江镇河口加油站),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0.1500公顷,共涉及1个地块,位于银江镇河口村,现状为农用地0.0870公顷、建设用地0.0630公顷,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梅州市大埔县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7月9日

附件

梅州市大埔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

地块位置

土地利用现状用途

落实前土地规划用途

备注

镇(街道、农场、林场、开发区)

行政村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

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LS01

0.1500

银江镇

河口村

0.0870

0.0000

0.0630

0.0000

0.1500

0.0000

0.0000

0.0000

小计

0.1500

——

——

0.0870

0.0000

0.0630

0.0000

0.1500

0.0000

0.0000

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