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翠亨新区)的批复

时间 : 2020-07-01 09:51:46 来源 : 本网 文号 : 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95号 【字体: 【打印】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

  《中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报<广东省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翠亨新区)>的请示》(中山自然资报〔2020〕342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翠亨新区),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使用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二、本方案拟使用中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128.2871公顷,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包括3个地块,位于中山市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总用地面积128.2871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28.2868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117.9735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128.2871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包括1个地块,位于中山市南朗镇,总用地面积128.2871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128.2871公顷。

  五、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表:中山市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6日

附表

中山市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类别地块面积地块位置土地利用现状用途土地利用实地情况土地规划用途备注
调整前土地规划用途调整后土地规划用途
地块属性地块编号镇(街道、农场、林场、开发区)行政村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批准用地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中其他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中其他土地
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城乡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城乡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调入地块TR017.0726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市围垦公司7.07233.48340.000307.07260007.0726000007.07267.072600
TR0244.5233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市围垦公司44.523338.46430044.523300044.52330000044.523344.523300
TR0376.6912中山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山市围垦公司76.691276.02580076.691200076.69120000076.691276.691200
小计128.2871128.2868117.97350.00030128.2871000128.287100000128.2871128.287100
调出地块TC01128.2871南朗镇崖口村128.2871000128.28710000128.2871128.287100128.28710000
小计128.2871128.2871000128.28710000128.2871128.287100128.2871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