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梅州市梅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城东镇、扶大园区)的批复

时间 : 2020-06-16 14:39:22 来源 : 本网 文号 : 【字体: 【打印】

梅州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对<梅州市梅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城东镇、扶大园区)>进行审批的请示》(梅市自然资报〔2020〕133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梅州市梅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城东镇、扶大园区),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使用梅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二、本方案拟使用梅县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3.2736公顷,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包括1个地块,位于梅县区扶大园区,总用地面积3.2736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3.2679公顷、建设用地0.0057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3.2736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包括3个地块,位于梅县区扶大园区和城东镇,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3.2736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9074公顷)。

  三、请你市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表:梅州市梅县区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2日

附件

梅州市梅县区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类别地块面积地块位置土地利用现状用途土地利用实地情况土地规划用途备注
调整前土地规划用途调整后土地规划用途
地块地块编号镇(街道、农场、林场、开发区)行政村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批准用地面积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中其他土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中其他土地
属性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城乡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城乡用地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调入TR013.2736扶大园区所里村3.267900.005703.27360003.2736000003.27363.273600
地块小计3.27363.267900.005703.27360003.2736000003.27363.273600
调出TC010.62扶大园区三葵村0.620.4248000.6200000.620.62000.620000
地块TC020.2039扶大园区三葵村0.20390.163000.203900000.20390.2039000.20390000
TC032.4497城东镇竹洋村2.44970.3196002.449700002.44972.4497002.44970000
小计3.27363.27360.9074003.273600003.27363.2736003.2736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