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对广东省吴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吴川市之四)的批复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广东省吴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吴川市之四)的请示》(湛自然资(规划)〔2020〕113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广东省吴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吴川市之四),请你局严格按该方案使用吴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条件建设区。
二、本方案拟使用广东省吴川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划定的有条件建设区2.6700公顷,并同时调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调入地块包括4个地块,位于吴川市覃巴镇环镇村、大山江街道覃榜居委会,总用地面积2.6700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2.6700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0.0388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2.6700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包括1个地块,位于大山江街道覃榜居委会,总用地面积2.6700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农用地2.6700公顷。
三、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吴川市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吴川市之四)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3日
附件
吴川市有条件建设区使用方案(吴川市之四)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