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西樵镇相关项目)的批复
时间 : 2020-03-30 11:16:11
来源 : 本网
文号 : 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5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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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自然资源局:
《佛山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再次上报审批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西樵镇相关项目)的请示》(佛自然资报〔2020〕7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佛山市南海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西樵镇相关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该方案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3.3261公顷,共涉及4个地块,位于南海区西樵镇,现状为农用地2.2503公顷,建设用地1.0758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该项目涉及在限制建设区安排建设用地,必须经依法批准。
四、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佛山市南海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3月25日
附件
佛山市南海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