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韶关市浈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韶关张九龄纪念公园项目)的批复

时间 : 2020-03-26 14:36:36 来源 : 本网 文号 : 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54号 【字体: 【打印】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报<韶关市浈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韶关张九龄纪念公园项目)>的请示》(韶自然资字〔2020〕6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韶关市浈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韶关张九龄纪念公园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韶关张九龄纪念公园项目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1.7404公顷,位于乐园镇六合村、大村村,现状为农用地1.3978公顷、建设用地0.2645公顷、未利用地0.0781公顷,不涉及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韶关市浈江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3月25日

附件

韶关市浈江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地块面积地块位置土地利用现状用途落实前土地规划用途备注
镇(街道、农场、林场、开发区)行政村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
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LS010.3426乐园镇六合村000.26450.07810.2643000.0783
LS020.1148乐园镇六合村0.11480000.1148000
LS030.0105乐园镇六合村0.01050000.0105000
LS040.0222乐园镇大村村0.02220000.0222000
LS050.0284乐园镇六合村0.02840000.0284000
LS060.1152乐园镇大村村0.11520000.1152000
LS070.02乐园镇大村村0.020000.02000
LS080.0103乐园镇大村村0.01030000.0103000
LS090.0232乐园镇大村村0.02320000.0232000
LS101.0532乐园镇大村村1.05320001.0532000
小计1.7404— —— —1.397800.26450.07811.6621000.07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