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茂名市电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电白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区捆绑PPP项目)的批复

时间 : 2020-03-18 09:16:12 来源 : 本网 文号 : 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46号 【字体: 【打印】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审批〈茂名市电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电白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区捆绑PPP项目)〉的请示》(茂自然资请〔2020〕1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茂名市电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电白区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整区捆绑PPP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该方案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4.1621公顷,共涉及13个地块,位于电白区观珠镇等十个镇,现状为农用地4.0223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1.6163公顷),未利用地0.1398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该方案涉及占用高标准农田,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请你局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茂名市电白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3月16日

附件

茂名市电白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地块面积地块位置土地利用现状用途落实前土地规划用途备注
镇(街道、农场、林场、开发区)行政村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
其中耕地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含可调整地类)
LS010.5619观珠镇和平村0.56190000.5619000
LS020.311观珠镇观珠村0.3110.3074000.311000
LS030.0193黄岭镇黄岭村0.01930000.0193000
LS040.0844黄岭镇黄岭村0.08440000.0844000
LS050.1797林头镇下寮村0.17970.1337000.1797000
LS060.333林头镇林头村0.3330.3172000.333000
LS070.5092岭门镇石港村0.44010.000100.06910.4404000.0688
LS080.1984罗坑镇红星村0.19840000.1984000
LS090.1597麻岗镇田头村0.15970.1597000.1597000
LS100.4172马踏镇长山村0.41720000.4172000
LS110.4939坡心镇红十月村0.44920.41100.04470.449000.0449
LS120.4828霞洞镇下洞村0.48280.0411000.4828000
LS130.4116小良镇岭圩村0.38560.246100.0260.3852000.0264
合计4.16214.02231.616300.13984.022000.14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