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湛江市遂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遂溪县林业局乐民林业工作站业务用房项目)的批复
时间 : 2020-03-16 14:41:17
来源 : 本网
文号 : 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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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审批遂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遂溪县林业局乐民林业工作站业务用房项目)的请示》(湛自然资(管制)〔2019〕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湛江市遂溪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遂溪县林业局乐民林业工作站业务用房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项目拟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0.1305公顷,落实地块共1块,位于乐民镇河头林场,面积0.1305公顷,现状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湛江市遂溪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3月12日
附表:
湛江市遂溪县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