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潮州天然气高压管道项目)的批复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
《潮州市自然资源局关于转报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潮州天然气高压管道项目)的请示》(潮自然资〔2019〕308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潮州市潮安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潮州天然气高压管道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潮州天然气高压管道项目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3.1220公顷,落实地块共10块,分别位于古巷镇林场、登塘镇杨美村、凤塘镇西和村、凤塘镇邱厝村、浮洋镇仙庭村、浮洋镇新安村、江东镇独树村、沙溪镇高楼村,现状为农用地2.2083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1.9305公顷),未利用地0.9137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和高标准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潮州市潮安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月22日
附件
潮州市潮安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