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韶关市曲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枫湾镇新村村、大笋村、大塘镇黑石村、汤溪村村庄规划)的批复

时间 : 2020-02-11 11:45:08 来源 : 本网 文号 : 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20〕16号 【字体: 【打印】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

  《韶关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报<韶关市曲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枫湾镇新村村、大笋村、大塘镇黑石村、汤溪村村庄规划)>的请示》(韶自然资字〔2019〕723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韶关市曲江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枫湾镇新村村、大笋村、大塘镇黑石村、汤溪村村庄规划)》,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该方案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2.0718公顷,共涉及7个地块,位于枫湾镇新村村、大笋村和大塘镇黑石村、汤溪村,现状为农用地2.0718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市按照有关要求在本批复下发30个工作日内做好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韶关市曲江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月22日

附件

韶关市曲江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地块面积地块位置土地利用现状用途调整前土地规划用途备注
镇(街道、农场、林场、开发区)行政村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农用地建设用地其他土地
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交通水利用地及其他建设用地
LS011.0019枫湾镇新村村1.00190001.0019000
LS020.1376枫湾镇大笋村0.13760000.1376000
LS030.3367枫湾镇大笋村0.33670000.3367000
LS040.2407枫湾镇大笋村0.24070000.2407000
LS050.0672枫湾镇大笋村0.06720000.0672000
LS060.0498大塘镇黑石村0.04980000.0498000
汤溪村
LS070.2379大塘镇汤溪村0.23790000.2379000
合计2.07182.07180002.0718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