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539线莲阳大桥至南澳大桥工程(南澳联络线一期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 : 2022-12-22 15:49:11 来源 : 本网 文号 : 粤府土审(授)〔2022〕144号 【字体: 【打印】

汕头市人民政府:

  《澄海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国道G539线莲阳大桥至南澳大桥工程(南澳联络线一期工程)土地征收的请示》(汕澄府报〔2022〕16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澄海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44.4850公顷(其中耕地26.2024公顷)和未利用地0.064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3.1035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8.8128公顷(其中耕地4.6173公顷)和未利用地0.002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建设用地6.3128公顷。上述批准建设用地62.7817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作为国道G539线莲阳大桥至南澳大桥工程(南澳联络线一期工程)建设用地。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等安置措施,妥善安排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