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

时间:2024-03-29 10:28:27 来源:本网 文号: 【字体: 【打印】

江门市人民政府: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江门市蓬江区2023年度第二十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请示》(江府报〔2024〕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蓬江区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4405公顷和未利用地1.051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批准建设用地1.4915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市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