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鼎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州应用科技学院肇庆校区项目)的批复

时间 : 2021-03-18 18:01:21 来源 : 本网 文号 : 【字体: 【打印】

肇庆市人民政府:

  《肇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肇庆市鼎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修改方案(广州应用科技学院肇庆校区项目)>的请示》(肇府报〔2021〕3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五条、《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继续委托各地级以上市实施的决定》(粤府〔2019〕16号)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修改鼎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请严格按该方案局部修改鼎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将修改后的用地规模和布局等成果纳入正在编制的规划期到2035年的国土空间规划。

  二、本次规划修改调入建设用地规模为41.6112公顷(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入地块共4块,均位于莲花镇,其现状地类为农用地40.0624公顷,建设用地0.5871公顷、未利用地0.9617公顷。为实现建设用地规模平衡,相应调出建设用地规模41.6112公顷(全部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调出地块共3块,分别位于莲花镇、永安镇,其现状地类为农用地41.4840公顷(含耕地9.0252公顷)、建设用地0.0021公顷、未利用地0.1251公顷。

  三、该方案调入地块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阶段,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和程序,完成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

  四、请你市严格按照集约节约用地的要求,根据发改、工信、生态环境、建设、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的意见,在后续建设占用耕地占补平衡工作中,充分落实补充耕地数量不减少、耕地质量不降低、粮食产能不降低等要求;占用林地的应按程序办理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等手续,切实保护生态环境。

  五、请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工作,并同步更新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鼎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8日


附件下载:附件:鼎湖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