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海丰-惠来联络线建设项目(汕尾段)用地的批复

时间 : 2020-12-30 17:30:52 来源 : 本网 文号 : 【字体: 【打印】

汕尾市人民政府:

  《汕尾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海丰- 惠来联络线建设项目(汕尾段)用地的请示》(汕府〔2020〕65号)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 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0.503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5037公顷,由当地人民政府按 照供地方案中的供地方式依法依规提供,作为粤东天然气主干管网海丰-惠来联络线工程(汕尾段)建设用地。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决定书,并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二、 请你市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 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你市政府负责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复垦义务。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