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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 : 2021-06-09 18:26:33 来源 : 本网 文号 : 【字体: 【打印】

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有关单位:

  《广东省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6月1日


广东省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方案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29号)和自然资源部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部署暨视频培训会议要求,为做好我省2021年自然资源卫片执法和违法行为查处整改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按照“月清、季核、年度评估”的工作要求,强化市县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严惩戒”的执法工作机制,坚决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助力生态文明建设。

  二、任务安排

  2021年卫片执法工作对象包括自然资源部下发的2021年月度卫片执法图斑,以及利用2021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形成的年度卫片执法补充图斑。

  (一)核查上报。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统一部署开展本行政区域内的卫片执法工作。

  领取国家卫片图斑矢量数据后,省自然资源厅进行技术处理并通过省在线巡查系统下发图斑数据。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立即组织开展图斑核实、数据上报和查处整改工作,做到图斑外业核查全覆盖,确保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审核通过的及时提交市级审核。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审核责任,通过内业审核与外业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逐宗研判类型确定是否准确、证明材料是否充分、数据信息是否完备等,审核通过的及时提交省级审核。

  2021年1至3月卫片图斑应于5月15日前,4至12月卫片图斑应于次月15日前,年度卫片执法补充图斑应于2022年3月10日前完成市县级审核(包括图斑判定上报和违法行为关联工作)。对于判定为违法用地、用矿的,要及时更新查处整改情况,2021年12月31日前已经消除违法状态的,在上报年度卫片执法成果时不再纳入违法统计。

  (二)省级审核。省自然资源厅负责审核各地级以上市上报的土地、矿产卫片图斑数据。其中,土地卫片由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技术服务单位从各市上报的合法用地、违法用地和其他用地图斑中各随机抽取30%,采取内外业结合的审核方式。具体工作参照《广东省土地卫片执法图斑省级抽查审核工作细则》(粤自然资执法〔2020〕2070号,以下简称《省级审核细则》)执行。矿产卫片由省自然资源厅委托技术服务单位对全部图斑进行外业核实工作,各地应积极配合,并由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现场核实情况登记表上盖章确认并留存。

  (三)提交成果报告。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上报年度卫片执法补充图斑数据的同时,全面复核当年度各月份的卫片数据,及时更新违法行为查处整改最新进展情况,汇总形成2021年度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工作报告,并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3月25日前报送省自然资源厅(报告扫描件和附表电子版请发至邮箱zfjcj@gd.gov.cn)。

  因不可抗力未能按时审核上报图斑数据和年度工作情况报告的,由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书面向省自然资源厅报告,提出解决措施,明确上报时间。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县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履行责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本地区卫片执法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工作时限,并保障本地区卫片执法工作力量、经费、交通工具和技术装备等。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牵头做好本地区卫片执法工作,指导做好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的卫片执法工作衔接,扎实推进卫片执法图斑核查上报工作。

  (二)确保数据真实。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自然资源部工作要求,掌握卫片执法政策界限和图斑判定标准,针对卫片执法政策变化情况和调整问责标准计算方法等关键内容,要加强执法人员业务能力培训,进一步规范核实填报,严格落实“县级判定上报、市级逐宗审核、省级抽查指导”执法责任制,确保卫片执法数据真实、准确。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建立成果审核和责任追究机制,通过统筹多方技术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服务形式,对填报数据进行全面审核并对审核结果负责。省自然资源厅将继续优化省级审核方式,改进抽查形式,增强内外业核查,进一步提高审核准确率;同时严格按照《省级审核细则》有关要求,对瞒报情况严重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启动警示约谈。

  (三)严肃查处整改。市县级人民政府要严格依法履行属地管理职责,组织民政、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城市综合执法等有关部门依照职责做好违法用地用矿行为查处工作,建立查处整改落实情况台账,逐一明确责任部门、整改措施、工作时限等,并实行挂账销号制度,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省自然资源厅每月末对各地上报的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将涉及交通、能源、水利、农村村民建房、设施农业、保障性住房等违法用地清单,移交给省相关主管部门,建立协调联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省相关主管部门要不断强化监督管理职责,指导监督市县相关主管部门、重大基础设施项目业主单位积极推动违法用地整改。要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之间的快捷、高效协作配合机制,切实解决违法案件移送难、执行难问题,形成保护自然资源合力。要按程序将违法行为纳入社会信用体系,按规定将行政处罚结果录入信用广东平台,探索将重大违法主体列入“黑名单”,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按照自然资源部“六个该”(该收缴罚款的要足额收缴到位,该没收的要依法没收,该拆除的要依法拆除,该复耕的必须复耕复绿到位,该追究党政纪责任的要依纪追究,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要依法移送司法机关)的要求进行查处,集中力量公开曝光、挂牌督办或直接查处一批重大违法典型案件,严肃查处涉及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自然保护地、稀土等破坏生态环境、严重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行为。对新增的违法用地用矿行为,要按照“既查事也查人,既查违法事实也查决策过程”的工作要求严肃查处,发挥“查处一案、震慑一方”的作用。对卫片执法中发现的涉及其他部门执法职责范围的违法图斑,如农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破坏生态环境、违规建设墓地、城市违法建设、毁林等违法行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在依法履职的基础上及时移交并做好记录。涉嫌犯罪的,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移交公安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四)严厉追责问责。全年月份卫片执法成果确定后,由省自然资源厅对土地卫片省级审核中瞒报率达到10%且瞒报图斑数大于10个或瞒报整改不落实、存在虚假整改情况、涉及非法采矿行为较为严重的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以及违法用地总量、违法占用耕地比例综合排名在全省前3位的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前10位的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警示约谈,并视情提请省人民政府警示约谈有关市县级人民政府。在评估土地管理秩序、核实问责条件时,存在《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有关规定情形的,按规定提请进行严肃问责。各地要参照省的做法,全面落实警示约谈问责工作,做到守土有责、失责必问、问责必严。

  (五)实施“增违挂钩”。各地要将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占用耕地作为衡量本地区土地卫片执法工作成效的第一标准,采取多种措施确保消除违法占用耕地状态。省自然资源厅根据2020年度、2021年度土地卫片执法成果,对年度内违法占用耕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等量扣除该地区用于耕地占补平衡的可补充耕地数量;对于年度内违法占用永久基本农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限期拆除复耕,确实不能恢复原种植条件的,限期补划。具体扣除、补划办法,由省自然资源厅另行制定细则。

  对于2020年度、2021年度内违法占用非耕地且未能消除违法状态的,按未整改违法用地面积的15%冻结相关地级以上市同等数量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省自然资源厅分别于2021年6月底、9月底和2022年的3月底、6月底、9月底前,分批组织对各地2020年度、2021年度土地卫片整改到位情况进行验收,并按规定解冻用地计划指标,到期仍未解冻的用地计划指标直接扣减并收回由省统筹使用。整改情况存在弄虚作假的,直接扣减已冻结的用地计划指标并予以通报。

  (六)加强技术支撑。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集中力量研究解决卫片执法中“卡脖子”的关键问题,统筹技术力量或购买第三方服务,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利用人工智能、5G视频监控、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等技术手段,切实提高卫片执法工作的时效性、精准性和系统性。

  五、其他事项

  (一)卫片执法图斑核查及数据上报工作通过广东省自然资源在线巡查系统进行。涉及军用土地图斑,要填写《军用土地登记表》,以机要件形式单独上报。

  (二)各地在工作中遇到问题,请及时与省自然资源厅及相关技术单位联系。卫片执法政策联系人:省自然资源厅执法处黄义勇,联系电话:020-83624305;遥感监测联系人:省国土资源技术中心孟蕾,联系电话:020-37628235;在线巡查系统填报及数据核查联系人:省国土资源测绘院王腾(土地卫片)、省地质调查院王耿明(矿产卫片),联系电话:18027308695、15018783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