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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当前防御海洋灾害和地质灾害的紧急通知

时间 : 2020-06-12 20:12:16 来源 : 本网 文号 : 【字体: 【打印】

粤自然资地勘〔2020〕1260号

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省海洋预报台:

  当前,我省已进入台风多发季节。根据气象部门信息,热带扰动98W最快将于12日夜间进入我国南海东部海域上空,极大可能加强成为今年2号台风“鹦鹉”,预计13-14日前后将在我省珠三角至粤西沿海地区登陆。请沿海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保持警惕,切实做好灾害应急管理各项准备工作。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沿海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观测预报机构的工作人员要加强应急值守,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密切关注台风发展态势,及时登陆海洋预报网(www.hyyb.org),密切关注海洋灾害发生发展动态。要加强观测设备巡检和修复,确保观测系统稳定运行;要加强分析会商,及时更新预警报;要加强与新闻媒体沟通联系,及时将预警报信息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多种形式予以广泛传播,确保及时发布。请省海洋预报台在做好本级预警报的同时,加强对各地制作与发布预警报的指导。

  二、加强巡查排查,防范海洋和地质灾害。台风来袭,往往伴随大风和强降雨,会产生大面积的风暴增水和大浪到巨浪的过程,同时诱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变大。请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抗疫复工复产期间,加强海洋、地质灾害隐患点、农村坡脚住房以及公路、铁路两侧坡体的巡查排查,切实防范台风诱发海洋、地质灾害。

  三、加强信息共享,积极主动作为。要加强与当地“三防办”、气象、水利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及时提供海洋灾害和地质灾害预警报、灾害风险研判信息,以及针对海上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地带人群安全转移等相关灾害防御措施建议,为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防灾减灾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四、加强灾情收集,做好信息报送。请沿海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海洋灾害调查评估与报送规定》要求做好灾情收集和报送,按照《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地质灾害灾情速报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办函〔2019〕142号)要求做好地质灾害灾情速报,确保第一时间掌握灾情信息。台风应急工作结束后2日内,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我厅地勘处。

  省自然资源厅汛期24小时值班电话:020-87795576

  传  真:020-87641021,020-83625691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