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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增城区荔枝坳隧道工程项目用地的批复

时间 : 2021-02-23 14:40:39 来源 : 本网 文号 : 【字体: 【打印】

广州市人民政府: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广州市增城区荔枝坳隧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穗府报〔2020〕118号)业经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所有农用地25.7581公顷(耕地2.2657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建设用地0.4803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6.2384公顷,由当地政府按照供地方案中的供地方式依法依规提供,作为增城区荔枝坳隧道工程建设项目用地。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及时核发划拨决定书,并上传土地市场监测与监管系统。

  二、请你市政府按照《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

  三、请你市政府负责落实占用可调整地类的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督促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复垦义务。

  四、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广东省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