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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惩破坏海洋的行为!海洋行政处罚标准将细化

时间 : 2020-07-01 17:02:02 来源 :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文号 : 【字体: 【打印】

  非法采挖海底珊瑚礁毁坏红树林怎么处罚?向海洋倾倒废弃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一次处罚多少?非法开采海砂严重破坏海洋资源,是否加重处罚? 随着保护海洋的意识深入人心,对于破坏海洋环境的行为的处罚规定也在日渐完善中。

  6月29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海洋渔业局)召开《深圳市海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征求意见稿)立法听证会,12名企业和个人代表(含1名人大代表)参加了听证会,代表们纷纷建言献策,对这一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发表了各自意见,并围绕有关问题进行了讨论。

  为了使该制度更加完善,前期市海洋渔业局广泛征求了各方面意见,此次召开听证会,就是为了进一步听取社会公众意见。

  市海洋渔业局海洋综合执法支队有关负责人表示,会后将根据听证记录,逐条对该标准进行修改和完善,并通过该局网站公布,采纳好的意见和建议。

  《深圳市海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在法律规定范围内,进一步细化了海洋行政处罚的种类、幅度、时限等,海洋行政处罚机关在实施行政处罚时,都必须遵守这一制度标准。而制定这一标准的目的就是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缩小自由裁量权空间,促进依法行政,确保行政处罚的公平公正,杜绝执法权力滥用现象发生,有利于构建良好的营商环境。

  5月1日——为贯彻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有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要求,加快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深圳出台的《深圳经济特区海域使用管理条例》正式实施。

  5月18日——为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市海洋渔业局通过官方网站发布了根据该条例制定的《深圳市海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征求意见稿)》和起草说明,广泛征求社会意见。

  5月28日——市海洋渔业局发布立法听证会通告,最终确定12名代表参加今日听证会。

  6月29日——听证会上,12位听证代表共提了21条宝贵意见。会后市海洋渔业局负责人表示将认真研究代表们的意见,使这一制度更加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