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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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就问
留言日期:
2021-04-05
主题:
关于拆旧复垦问题的咨询
内容:
1、由出售指标地区按5%、5%、5%、10%和75%的比例分配给县级财政、镇级财政、村民委员会、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这个土地使用权人是怎么确定?土地使用权人可以是村集体吗?土地使用权人具体可以包含哪些?希望能详细解释一下。
2、接问题1,村的公共地方,有村民以前搭建了养鸡的小屋,现在该小屋已废弃多年,并纳入拆旧复垦范围,因拆旧复垦是有收益的,这个收益是给土地使用权人的话,搭建该小屋的村民提出要求一定的补偿是否合理?补偿给该村民是否由土地使用权人支付?补偿标准有吗?
3、拆旧、复垦费用分别按2万元/亩、3万元/亩列入成本,实际发生费用低于此标准的,结余资金由乡镇人民政府统筹安排用于拆旧复垦工作。可以详细点讲解可以用于哪方面吗?
4、拆旧复垦完成后,项目的验收是按哪个标准的?相关文件有吗?
5、村民在立项前同意拆除建筑物,但是后面改变了主意。会不会影响项目的验收?有没有拆旧率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