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张先生
留言日期:
2020-10-20
主题:
关于拆旧复垦利益分配的问题
内容:
根据目前我们村拆旧复垦的情况,我们村拆旧复垦的地 为宅基地,大部分为村民现住宅。整体预计是有50亩左右的地将用于交易,该50亩地中其中有30亩属于村民住房面积,其余20亩为村街道、闲置空地等。请问街道、水渠、闲置空地等面积所产生的的收益是如何分配的。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0-21
答复时间:
2020-10-23
答复单位: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根据《广东省全面推进拆旧复垦促进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及《广东省农村建设用地拆旧复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告知如下:复垦指标成交价高于复垦指标交易最低保护价(50万/亩)部分的收入缴入省财政,由省政府统筹安排用于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复垦指标交易最低保护价收入扣除市级统筹资金和项目实施成本后,按5%、5%、5%、10%、75%的比例分配给县级财政、镇级财政、村民委员会、土地所有权人和土地使用权人。村庄道路、公共建筑及无建筑空地这部分收益由所在村集体自行协商分配。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满意度:
我要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