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罗生
留言日期:
2020-10-19
主题:
咨询相关文件是否是真实的
内容:
咨询文件为《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广宁县2019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1.请问下这个文件是否是真实的?由广东省国土局审批的? 2.里面把我们“大沙角”写成了“打沙角”,这个有没问题? 3.有2/3的人签名了的,没签名的人怎么办?他们的林地等被破坏,当地政府合法吗?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10-19
答复时间:
2020-10-20
答复单位: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1.根据2018年1月8日公布的广东省人民政府令(248号),我省已将肇庆市农用地转用用和土地征收的审批权限委托肇庆市人民政府审批,因此您咨询《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肇庆市广宁县2019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委托肇庆市人民政府审批的,建议您径向肇庆市政府了解相关情况。 2. 根据《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第九条规定凡涉及成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须提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讨论决定。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具体事项的表决,可以通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的形式进行。同时第十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召开成员代表会议,应当有本组织2/3以上的成员代表参加,所作决定应当经到会代表2/3以上通过。如您对政府所作的征地公告不服,可向广东省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 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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