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庞先生
留言日期:
2020-06-21
主题:
林地新建养猪场的审批和申请
内容: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领导:
您好!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生猪养殖用地保障工作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19〕1986号)
允许在Ⅱ、Ⅲ、Ⅳ级保护林地内建设规模养殖场,优先保障使用林地指标,申请使用林地材料齐全的“即到即办”
本人向镇政府,镇国土,镇农业办办理林地新建养猪场的审批手续,镇政府说是农业部管,农业部说是国土局管,国土局说是镇政府管,多次拜访有关部门无果!逼于无奈,希望贵厅可以为我作出解答,关于林地新建养猪场需要办理哪些手续和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