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肖剑
留言日期:
2019-08-06
主题:
关于东基地产在肇庆四会市东城街道上元大道3号“四季金谷”小区南区洋楼规划极度不合规的投诉
内容:
一:规划在小区25栋洋楼首层直接设置垃圾收集站与公共厕所,根据《城市环境卫生规划设施标准GB/T50337-2018》第4.3.3垃圾收集站用地指标规定,垃圾收集站与相邻建筑间距至少应大于8米以上,根据《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第2.0.6条,独立建造的公共厕所外墙与相邻建筑物外墙间距不应小于5米,并用绿化带隔开。恳求领导安排相关人员进行实地考察,进行合理的更改规划。将垃圾收集站与公共厕所重新选址独立设置。 二:小区规划现状人车合流严重,洋楼业主们下楼出门就是车道和停车位,没有绿化。人身安全得不到保障,特别是老人和小孩。买房时楼下都是开发商伪造的绿化欺骗业主,且买房时开放商并未将规划图公布给业主看,四会规划部门公示时间是2017年2月,而业主都是在2018年才购房,所以都未见其公示。恳请规划部门合理设计,更改为人车分流的形式,恢复绿化,保证居民人身安全。 四会不受理,所以投诉至省厅!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19-08-09
答复时间:
2019-08-09
答复单位: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答复内容:

垃圾收集站与公共厕所布局,车道、停车场、绿化的设置等内容在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中确定。依据《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控制性详细规划与建设工程设计方案的审查审批和规划调整属于城市人民政府事权,建议提径向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反映上述情况,情况属实的可按程序申请办理规划调整或方案合理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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