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young
留言日期:
2020-03-26
主题:
企业存续分立后,土地转移登记问题
内容:
企业存续分立后,土地转移登记到分立公司,办理登记转移手续时,是否需要提供土地投资已达25%以上的投资额证明?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3-26
答复时间:
2020-03-26
答复单位: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 关于企业分立导致土地权属发生转移、申请转移登记提交材料的问题,原国土资源部《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8.3.3中有规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提交的材料包括:......(4)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法人或其他组织合并、分立的材料以及不动产权属转移的材料;......。请按上述要求提交相关材料;也可到当地不动产登记机构咨询办理。 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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