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小蓝
留言日期:
2020-02-18
主题:
设施农用地咨询
内容:
您好。 拟申请办理规模化养殖肉鸡项目设施农用地,林业局数据中涉及生态公益林,如无法避免的情况下请问能否占用该地类?需不需要办理林地征占用手续?如何办理?谢谢!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2-18
答复时间:
2020-02-21
答复单位: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关于您咨询的问题,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国家级公益林管理办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建设项目应当不占或者少占林地,严禁使用国家一级公益林林地,切实保护自然生态环境。
二、我们积极支持养鸡、养猪等养殖业使用林地,保障“菜篮子”安全。属于林下种养,不破坏林业生产条件,不破坏林业生态环境的,不用办理使用林地手续。需要硬底化或者破坏林业生产条件的养殖项目,使用除国家一级公益林以外林地的,需要依法向项目所在地市、县级林业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使用林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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