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电白罗坑
留言日期:
2020-01-16
主题:
关于镇上用地申请不动产登记、申请建房未获通过事宜
内容:
领导们好,现我家建房遇到难题,请领导指点迷津。 1、用地背景:两年前我家从他人手中购买了一块镇上的建房用地(非农村宅基地),该地由镇政府批于1986年,有一份《建房合同书》并盖有镇政府公章,合同书上未写明建房时间。 2、遇到问题:我家在购买该快建房用地后,积极申请建房及申报不动产登记,镇政府均未给予通过,且未给出原因。经打听,如若想通过审批,得走人情金钱关系。 3、答疑解惑: (1)该用地属于哪种用地类型?农村宅基地 or 建设用地? (2)请问本块建房用地的《建房合同书》是否属于合法的宅基地使用来源材料,是否可以以此来申报建房及不动产登记确权。 (3)如可申报,请问需要走什么程序方能保障我方合法利益。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0-01-16
答复时间:
2020-01-17
答复单位: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答复内容:
答复: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条的规定如下:“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根据此项规定,你在材料中所提及的土地应为建设用地范畴。 2、如果此地块从未进行过所有权登记,《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五条规定如下: “申请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有权首次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土地权属来源材料; (二)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材料; (三)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 (四)建设工程已竣工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3、不动产权利登记具体程序请向当地不动产登记管理本门咨询申请并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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