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dayanling
留言日期:
2019-12-30
主题:
地下车位产权和使用问题
内容:
您好!想咨询一下住宅小区内配套建设的地下车位产权,如果开发商已经确权登记,是否意味着开发商拥有地下空间的全部产权,包括土地使用权和车位使用权?
1、地下车位的建设是否需要单独缴纳土地出让金,还是公摊到住宅中?如果单独缴纳,谁投资,谁受益,土地使用权归开发商所有,但也面临一个问题,地下空间业主是否有权使用?如果不能使用,那开放商或物业是否有权使用业主地上空间?
2、如果地下车位的土地出让金没有缴纳或公摊到住宅中,那地下车位所谓的产权到底包括哪些权利?为何可以利用业主的空间建私产?
3、万一有一天房屋损毁甚至倒塌,房屋的产权是否还在?毕竟房屋的价值最主要的就是土地使用权,是否可以重建?但这涉及地下空间的产权问题。地上和地下空间产权到底如何使用?
目前所在小区的开放商和物业说,地下空间产权归开发商所有,甚至电梯间负一层都归开发商,不允许业主除车位之外的使用,很困惑,真是如此?请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