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情况查询
昵称:
snoopy1029
留言日期:
2023-01-07
主题:
节地评价咨询
内容:
广东有一采矿用地(花岗岩),项目内容包括采矿区,加工区,厂矿道路、架空廊道成品运输机等,准备采用招拍挂方式供地,请问1、这种用地有土地使用标准吗,需要做节地评价吗,土地使用标准可否使用《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作为标准? 2、如果项目跨了两个县,采取城镇批次方式分县域分别报批,请问节地评价报告可否按不同县域分别做节地评价报告?
查询结果
受理时间:
2023-01-09
答复时间:
2023-01-09
答复单位: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答复内容:
尊敬的网友,您好。经核,该项目属于无标准项目,且准备采用招拍挂方式供地。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规范开展建设项目节地评价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1〕14号)对水库和水电工程项目淹没区用地、矿山企业开采区用地、涉密工程用地、小型工程用地、小于0.2公顷的工程项目用地,一级未确定用地主体、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供应的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可不列入建设项目节地评价范围。感谢您对我厅工作的关系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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