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江志程码头物流有限公司拟在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建设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7#通用泊位工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广东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用海申请进行公示,公示期10日,如对所公示用海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厅反映。以个人名义提出意见的,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
特此公示。
项目名称: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17#通用泊位工程
项目位置:阳江港海陵湾港区吉树作业区
用海单位:阳江志程码头物流有限公司
用海情况:用海类型为港口用海,用海总面积59.9603公顷(其中建设填海造地用海12.2272公顷位于已填成陆的历史遗留围填海区域,码头、引桥和平台透水构筑物用海3.4352公顷,停泊区港池用海2.3979公顷,回旋水域疏浚其他开放式用海41.9000公顷),项目申请用海50年,其中回旋水域疏浚其他开放式用海18个月。
受理单位: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地址:广东省天河区天河北路369号
联系方式:海域海岛管理处,020-836204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