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人民政府:
《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审批河惠莞高速公路龙川至寻乌(省界)支线工程建设项目用地的请示》(河府〔2021〕70号)收悉。该项目业经国务院批准农用地、未利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现将《自然资源部关于河惠莞高速公路龙川至寻乌(省界)支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1009号)转发给你市,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河惠莞高速公路龙川至寻乌(省界)支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1009号)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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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自然资源部关于河惠莞高速公路龙川至寻乌(省界)支线工程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1009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