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
006939932/2022-01518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06-24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五次会议第157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2022-06-24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 五次会议第1578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日期:2022-06-24  浏览次数:-

陈建华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探索推动肇庆市国家储备林试点的建议收悉,经综合肇庆市人民政府、省财政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肇庆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情况

  省林业局和肇庆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国家储备林建设,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建设国家储备林的决策部署,稳步有序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2017年3月,省林业局将肇庆市列为我省国家储备林建设和林权收储试点市之一。2018年,编制肇庆市国家储备林建设总体规划和建设方案,并经省林业局批准实施。2019年2月,由肇庆市国有林场管理中心、七个市属国有林场共同出资,成立肇庆市东林储备林投资有限公司,作为项目实施主体,组织实施肇庆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在全面摸清全市森林资源现状及林产业经营发展情况的基础上,肇庆市先后与30多家大型企业和10多家金融机构进行沟通交流,争取建设项目增资扩股事宜,协调中林雷林公司成立中林雷林(肇庆)林业投资有限公司,统筹全市区域协同推进肇庆市国家储备建设项目。当前,肇庆市国家储备林建设项目正稳步推进,《肇庆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第一期项目实施方案》也于近日印发实施。下一步,肇庆市将成立国家储备林项目工作专班,围绕第一期建设100万亩国家储备林、2022年完成建设20万亩国家储备林的目标,扎实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工作。

  二、关于在资金层面给予支持

  省财政厅、省林业局积极支持肇庆市国家储备林建设,在每年安排预算资金时给予倾斜,2018-2021年累计安排肇庆市林业领域资金11.19亿元,争取中央预算内木材战略储备基地建设项目资金2700万元,肇庆市结合市属国有林场营林生产任务,在市属国有林场营林生产资金中安排5000多万元,建设国家储备林约6万亩。在利用开发性政策性金融贷款方面,省林业局积极协商国开行广东分行在国家储备林建设上给予贷款支持,国开行针对储备林建设资金需求,专门推出了专业、优惠、长期(贷款期限最长40年,宽限期最长8年)的专项贷款,2021年中林雷林(肇庆)林业投资有限公司发挥国企优势,获得国开行9亿元贷款支持。预计2022年度国开行广东分行将新增授信超过100亿元,用于支持我省的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在财政贴息方面,省林业局经与省财政厅协商,将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转移支付资金(林业改革发展资金)用于国家储备林贷款贴息,并计划于近期在省长专题会议上申请研究国家储备林贷款省级财政贴息事宜。

  三、关于在政策层面给予扶持

  按照《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年森林采伐限额,每5年核定一次。当前,“十四五”期间我省各地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已经核定,肇庆市“十四五”期间共确定森林采伐限额304.83万立方米,占全省森林资源采伐限额总量的16.2%。如何保障国家储备林建设的森林采伐限额,既要考虑政策,也要讲究科学。一方面,肇庆市在制定国家储备林项目作业设计、编制森林经营方案时,已考虑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因素,通过合理配置长、中、短经营周期的树种比例,科学确定采伐龄级、伐区和采伐数量,较合理的调配了国家储备林建设经营过程中的森林资源消耗量。另一方面,肇庆市将优先保障国家储备林建设所需的采伐指标,优先安排抚育间伐、现有林改培及林木达到主伐年龄所需的采伐指标,并依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加强“十四五”期间林木采伐管理的通知》精神,当储备林建设低改和抚育采伐限额不足时,可调整使用主伐和更新采伐限额。另外,鉴于国家储备林经营过程中,短轮伐期速生丰产用材林的采伐受市场影响,具有一定的不可预见性,省林业局将指导有国家储备林建设任务的经营单位,合理编制“十五五”期间的森林资源采伐限额。

  四、关于在重点项目层面给予支持

  省林业局高度重视国家储备林建设,在《广东省林业保护发展“十四五”规划》《绿美广东大行动实施方案》中,明确“十四五”期间建设国家储备林面积300万亩的建设目标,并于2021年11月,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的实施方案》,从科学推进、加大财政金融扶持、强化支撑保障三个方面对推进国家储备林建设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和可行措施。同时,积极支持肇庆市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将国家储备林项目列入年度省重点项目,指导做好重点项目入库工作,目前已成功将肇庆市国家储备林项目列入2022年省、市前期预备项目,并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2022年重大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第二批)申报工作的通知》(粤发改重点函〔2022〕385号)要求,向省发展改革委申请肇庆市国家储备林基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经费496.58万元。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省自然资源厅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22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