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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江门市新会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 (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江门段、深茂 铁路深圳至江门段涉及大鳌镇 安置地项目)的批复

时间 : 2019-08-05 14:50:07 来源 : 本网 文号 : 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19〕91号 【字体: 【打印】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

  《江门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上报江门市新会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江门段、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涉及大鳌镇安置地项目)的请示》(江自然资〔2019〕494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江门市新会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江门段、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涉及大鳌镇安置地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中山至开平高速公路江门段、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涉及大鳌镇安置地项目符合《关于加快推进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7〕59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3.8247公顷,位于大鳌镇新地村,现状全部为农用地,不涉及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江门市新会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8月2日

附件

  江门市新会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

  地块位置

  土地利用现状用途

  落实前土地规划用途

  备注

  镇(街道、农场、林场、开发区)

  行政村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

  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LS01

  3.8247

  大鳌镇

  新地村

  3.8247

  0.0000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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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8247

  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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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0000

  小计

  3.8247

  

  

  3.8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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