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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茂名市电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茂名吉达港通用码头后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置地项目)的批复

时间 : 2019-07-29 09:14:38 来源 : 本网 文号 : 粤自然资规划改复〔2019〕87号 【字体: 【打印】

茂名市自然资源局:

 《关于审批<茂名市电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茂名吉达港通用码头后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置地项目)>的请示》(茂自然资请〔2019〕136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5〕45号),原则同意茂名市电白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预留规模落实方案(茂名吉达港通用码头后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置地项目),请你市严格按该方案落实预留规模。

  二、茂名吉达港通用码头后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置地项目已列入广东省2016年重点建设项目,符合《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8〕64号)中规定的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范围。项目拟使用预留建设用地规模15.7011公顷,分别位于茂名市电白区电城镇爵西村、爵山村,现状为农用地15.7011公顷(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15.5000公顷),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

  三、请你市在该方案批准后30个工作日内,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备案工作,并同步更新市、县级规划数据库,确保省、市、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一致。

  附件:茂名市电白区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落实方案涉及地块基本情况表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 

                           2019年7月 22日


附件

茂名市电白区预留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使用地块基本情况表

  单位:公顷


地块编号

地块面积

  地块位置

  土地利用现状用途

  落实前土地规划用途

  备注

 镇(街道、农场、林场、开发区)

  行政村

 农用地


建设用地

未利用地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其他土地

其中耕地(含可调整地类)

  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

 LS01

 15.7011

  电城镇

  爵西村、爵山村

 15.7011

 15.5000

  0

  0

  15.7011

  0

  0

  0


 小计

 15.7011

  --

  --

 15.7011

 15.5000

  0

  0

  15.7011

  0

  0

  0